【48812】高铁上遇到“霸座”咋办?《民法典》教你“破局”!

 产品展示     |    来源:乐鱼vip    发布时间:2024-06-17 18:08:48

  近年来,高铁、长途客车等交通运输中“霸座”现象时有呈现,那么乘坐交通工具时遇到“霸座者”装疯卖傻,乃至撒泼打滚侵吞座位该怎么办?

  举个比如,在某高铁上,一名男乘客不愿对号入座,抢占女乘客的座位,还宣称“我站不起来,需求轮椅”,列车长和乘警前来劝说,面临乘警劝导,该男乘客动身伪装打电话,几分钟后竟又坐回。数次正告无果后,乘警采纳强制措施,将其带至餐车。该男人因打乱公共交通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五天。

 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八百一十五条规则:旅客应当依照有用客票记载的时刻、班次和座位号乘坐。与《合同法》比较,《民法典》在客运合同关于车票的规则中,特别增加了“座位号”这一关键词,其意图是规制日常日子中不时呈现的“霸座”行为。

  这一规则从无到有,从法令的视点对占座行为进行了定性。无论是侵吞了别人的座位,仍是无票乘坐、越等级乘坐等行为,都会危害其他旅客或许承运人的合法权益。

  因而,侵吞别人座位的应当偿还座位,无票或许越级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,补偿承运人的丢失。

  当然,假如他坚持“霸座”,情节严重,构成打乱列车秩序时,不只要承当民事责任,还涉嫌违反了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等候他的还有罚款和行政拘留。